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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C AI labeling measures·发布时间:精选评分89
文本

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

关于印发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的通知_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
内容导读

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规范AI生成文本、图片、音视频及虚拟场景的标识,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适用于相关规定覆盖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:符合规定情形的生成服务须添加用户可明显感知的显式标识,并按规定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隐式标识。传播平台须核验并添加提示,用户发布生成合成内容须主动声明、使用标识功能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标识。

继续看关键要点
  • 显式标识要求延伸到文件交付:服务提供者提供下载、复制、导出功能时,也须确保文件包含符合要求的显式标识。
  • 隐式标识须包含内容属性、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、内容编号等信息;数字水印是鼓励采用的形式,并非统一强制要求。
  • 传播平台须区分提示强度:元数据明确标明的提示“属于”生成合成内容;只有用户声明的提示“可能为”;未声明但检测到相关痕迹的提示“疑似”。
  • 用户可申请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,但服务提供者须先通过用户协议明确其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,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。

来源:CAC AI labeling measures · cac.gov.cn